沈阳夫妻假离婚,协议书效力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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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me of issue: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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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description)沈阳夫妻假离婚,协议书效力怎么认定?盛恒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团队,是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专业代理婚前、婚内、离婚、析产继承等各项婚姻家事类法律服务。团队年均办理案件500件以上。现将团队经办案件改编为通俗易懂的案例,分享给大家。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下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沈阳夫妻假离婚,协议书效力怎么认定?
【案情简介】
赵某与王某于2007年X月X日办理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较好,2010年X月X日婚生女王某1出生。双方在恋爱期间,决定买房,购房款由双方出资、并以赵某的名义购买并办理贷款手续。2007年,以赵某的名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登记在她名下。房屋首付款20万元(含王某汇款18万元)。赵某从建设银行贷款用于支付剩余房款。婚后共同生活在该房屋一内。2010年X月,赵某怀孕,双方决定再次购房。两夫妇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减少购房首付和利息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一归赵某所有。2010年X月X日,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11年X月X日,双方复婚,2010年X月X日,婚生女出生。2013年6月25日,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赵某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房屋。对此,赵某主张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一所有权的约定是有效的,房屋应归赵某所有。
沈阳夫妻假离婚,协议书效力怎么认定?
【承办过程】
盛恒律师接收王某委托后,庭审过程中,双方针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规避购房政策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展开了激烈的论战。盛恒律师对此提出自己的观点,对王某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通过分析购房时间前后、需找证人证言及购房款的支付等案件细节着手,一,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赵某已怀孕,但离婚协议却未提及子女抚养问题,与常理不符;二,双方又于2011年X月复婚,且双方自2012年X月分居后才又诉讼离婚,在第一次离婚期间,王某多次通过银行账户向赵某转账,并陪同赵某去医院作身体检查等;三,本案房屋二买卖居间方的证人证言;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双方2010年X月X日签订的离婚协议是以先离婚再复婚的方式规避国家购房政策,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确认该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房屋归赵某所有的内容无效。
沈阳夫妻假离婚,协议书效力怎么认定?
【审理结果】
法院对双方为达到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少交首付、少付利息的目的,以虚假离婚的方式规避国家购房政策的行为,予以批评,并认定2010年离婚协议关于房屋一归属的内容无效。
【盛恒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现在很多人不惜通过假离婚的方式突破房屋限购政策或规避税费,这不仅违反基本的公序良俗原则,更是潜藏着极大的风险。夫妻双方一旦签订离婚协议,并在民政局备案登记,离婚协议约定内容便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面,一旦一方拒绝复婚,最终可能“假戏真做”,毁掉婚姻。所以提醒大家,婚姻不是儿戏,离婚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沈阳夫妻假离婚,协议书效力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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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赵某与王某于2007年X月X日办理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较好,2010年X月X日婚生女王某1出生。双方在恋爱期间,决定买房,购房款由双方出资、并以赵某的名义购买并办理贷款手续。2007年,以赵某的名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登记在她名下。房屋首付款20万元(含王某汇款18万元)。赵某从建设银行贷款用于支付剩余房款。婚后共同生活在该房屋一内。2010年X月,赵某怀孕,双方决定再次购房。两夫妇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减少购房首付和利息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一归赵某所有。2010年X月X日,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11年X月X日,双方复婚,2010年X月X日,婚生女出生。2013年6月25日,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赵某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房屋。对此,赵某主张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一所有权的约定是有效的,房屋应归赵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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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过程】
盛恒律师接收王某委托后,庭审过程中,双方针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规避购房政策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展开了激烈的论战。盛恒律师对此提出自己的观点,对王某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通过分析购房时间前后、需找证人证言及购房款的支付等案件细节着手,一,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赵某已怀孕,但离婚协议却未提及子女抚养问题,与常理不符;二,双方又于2011年X月复婚,且双方自2012年X月分居后才又诉讼离婚,在第一次离婚期间,王某多次通过银行账户向赵某转账,并陪同赵某去医院作身体检查等;三,本案房屋二买卖居间方的证人证言;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双方2010年X月X日签订的离婚协议是以先离婚再复婚的方式规避国家购房政策,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确认该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房屋归赵某所有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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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结果】
法院对双方为达到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少交首付、少付利息的目的,以虚假离婚的方式规避国家购房政策的行为,予以批评,并认定2010年离婚协议关于房屋一归属的内容无效。
【盛恒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现在很多人不惜通过假离婚的方式突破房屋限购政策或规避税费,这不仅违反基本的公序良俗原则,更是潜藏着极大的风险。夫妻双方一旦签订离婚协议,并在民政局备案登记,离婚协议约定内容便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面,一旦一方拒绝复婚,最终可能“假戏真做”,毁掉婚姻。所以提醒大家,婚姻不是儿戏,离婚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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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与王某于2007年X月X日办理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较好,2010年X月X日婚生女王某1出生。双方在恋爱期间,决定买房,购房款由双方出资、并以赵某的名义购买并办理贷款手续。2007年,以赵某的名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登记在她名下。房屋首付款20万元(含王某汇款18万元)。赵某从建设银行贷款用于支付剩余房款。婚后共同生活在该房屋一内。2010年X月,赵某怀孕,双方决定再次购房。两夫妇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减少购房首付和利息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一归赵某所有。2010年X月X日,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11年X月X日,双方复婚,2010年X月X日,婚生女出生。2013年6月25日,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赵某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房屋。对此,赵某主张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一所有权的约定是有效的,房屋应归赵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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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恒律师接收王某委托后,庭审过程中,双方针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规避购房政策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展开了激烈的论战。盛恒律师对此提出自己的观点,对王某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通过分析购房时间前后、需找证人证言及购房款的支付等案件细节着手,一,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赵某已怀孕,但离婚协议却未提及子女抚养问题,与常理不符;二,双方又于2011年X月复婚,且双方自2012年X月分居后才又诉讼离婚,在第一次离婚期间,王某多次通过银行账户向赵某转账,并陪同赵某去医院作身体检查等;三,本案房屋二买卖居间方的证人证言;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双方2010年X月X日签订的离婚协议是以先离婚再复婚的方式规避国家购房政策,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确认该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房屋归赵某所有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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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双方为达到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少交首付、少付利息的目的,以虚假离婚的方式规避国家购房政策的行为,予以批评,并认定2010年离婚协议关于房屋一归属的内容无效。
现在很多人不惜通过假离婚的方式突破房屋限购政策或规避税费,这不仅违反基本的公序良俗原则,更是潜藏着极大的风险。夫妻双方一旦签订离婚协议,并在民政局备案登记,离婚协议约定内容便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面,一旦一方拒绝复婚,最终可能“假戏真做”,毁掉婚姻。所以提醒大家,婚姻不是儿戏,离婚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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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heng News

Shengheng's lawyers gave themed lecture of "Civil Code" to residents in Guanghui Sub-district.

Shengheng puts great emphasis on the expansion of legal service network in China: Shengheng (Xi'an) Law Firm is officially opened!

Shengheng Law Firm held a conference to study "Special Plan for Addressing Prominent Problems of Lawyers' Industry of Shenyang".
底部简介
Established in 1999, Shengheng Law Firm has its development headquarters in Shenyang, China, business headquarters in Shanghai, China, and European headquarters in Frankfurt, Germany. Now it has 22 wholly-owned branch offices, with full business coverage across China and the world. Throughout over 20 years of development, Shengheng has become a globalized law firm with worldwide business, large scale, well-known brand, and high-level information technological 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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